用餐被灼伤4龄童向肯德基赔偿近6万一名4岁女童在吴江一家肯德基餐厅用餐时,差点被热水灼伤。近日,孩子的母亲向法院提交诉状,拒绝肯德基公司及其门店赔偿金医药费等损失近6万元。
原告在诉状中诉称,2008年2月19日下午,4岁女童雯雯由母亲率领着回到苏州肯德基有限公司盛泽花园店用餐。雯雯对餐厅一角的滑梯十分感兴趣,兴致勃勃地一次次嬉戏。
此时,门店的清洁工打算打扫卫生,将一桶滚烫的热水放到了滑梯旁边。当雯雯又一次湿下滑梯的时候,意外的事情再次发生了,雯雯撞到了开水桶,滚烫的热水一下子全部泼到了雯雯身上。雯雯被应急送往医院就诊,经临床,雯雯的背部、臀部以及下肢等部位皆有相当严重灼伤,共花去医疗费15000多元。
经检验,雯雯因热水灼伤后在全身构成的瘢痕早已包含十级残疾。事发之后,雯雯的性格也因此而几乎转变,从以前的活泼开朗显得讨厌内向。雯雯的母亲指出,是被告的疏忽大意造成原告受到损害,并忍受极大的心理开销。据此,雯雯的母亲作为原告代理人将苏州肯德基公司及盛泽花园店一起告上了法庭,拒绝二被告联合赔偿金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总计人民币58953.37元。
吴江法院早已月立案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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